焦作市温县“巡”“编”结合
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3-12-21 10:18 信息来源:中共焦作市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今年以来,焦作市温县县委编办与巡察办贯通协作,共同发力,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加强巡察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推动机构改革事项扎实落地,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协同联动,构建巡察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关联”。县委编办与巡察办结合,在巡察监督工作中聚焦党政机构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切实增强机构编制与巡察监督合力。巡前,对巡察组成员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培训,提升巡察组成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业务水平;巡中,巡察组结合编办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疑似问题及时进行研判和定性,并主动向分管县级领导汇报,不断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巡后,将涉及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纳入巡察报告,同时,分别下发《巡察建议书》《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醒函》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督办函》,全过程跟踪整改工作。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在整改未完成前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事宜。如在巡察县城管局时,发现该局党组违反“三定”规定擅自设立并加挂财务室等3个内设机构牌子,县城管局党组立行立改,及时摘除了加挂的内设机构牌子并规范设置了内设机构。

二是制度建设,强化巡察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聚合力”。充分发挥巡察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的“利剑”作用,先后建立完善了《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年度工作方案》《巡编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各项改革重点单位、重点内容,结合年度巡察工作安排,合理制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年度计划,紧盯改革后续工作落地。全面加强信息互通、情况通报、成果共享等各方面的沟通,多点发力,协同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探索建立了《县委巡察办编办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结合《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等规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3家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约谈提醒,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

三是服务保障,深化巡察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促发展”。深入梳理研究分析巡察反馈的各类机构编制有关问题,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把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科技、人才、金融、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流动。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将县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调整为正科级,统筹协调营商环境指标提升;整合县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建县社会保险中心,大力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围绕打造“特色农业之乡、食品药品之都、太极文化之城、生态宜居之地、平安幸福之区”五张名片,对发现的事业机构编制规模过小、管理体制不顺、任务不饱和等问题,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服务保障和杠杆作用,进行了全面整改,并持续跟踪问效,扎实推动改革落实,凝聚起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助推温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