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编办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04 08:35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兰考县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根据中央和省出台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我县于2016年9月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明确国有兰考林场改革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兰政文〔2016〕134号)。期间,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专题研究林场改革的有关事宜,全面推进国有兰考林场改革工作,着力构建国有兰考林场的大管理格局,争当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排头兵。

二是采取得力措施。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解决制约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瓶颈问题,兰考县委、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我县林场改革稳步推进,确保林场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在生态优先、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的原则下,该县于2017年先后印发了《国有兰考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国有兰考林场改革实施细则》,同时县委、县政府派出督导组,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2017年10月28日,经过审核的133名林场干部职工参加了改革竞聘考试,随后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考核,最后确定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共128人,目前已经纳入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三是改革管理体制。按照省国有林场改革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将国有兰考林场的属性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供事业编制182名。同时,加大工作人员的对外交流力度,搞活人才重组,提高工作效率。第一,自然减员法。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在改革期间,林场干部职工只出不进。通过自然减员的办法将在职人员控制在编制内;第二,允许提前退休法。针对自愿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的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后,为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79人办理退休手续;第三,办理病退法。针对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的,经专家审定有3人符合病退条件,为其办理病退手续;第四,自愿自谋职业法。针对不愿意在林场继续工作的在编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承诺放弃工作,不再参与竞聘上岗,共有11人选择自谋职业,为其办理销编手续;第五,对外交流法。2015年以来,林场部分职工分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全供事业遴选考试,被我县其他全供事业单位录用21人。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将原来的144名离退休职工和本次改革提前退休、病退的82名职工由原来的自收自支全部纳入全县的社保统筹,大大减轻了国有林场的经济压力,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安度晚年;将林场所有干部职工由原来的农村医保全部纳入城镇医保,切实做到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