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半篇文章”,及时解决机构改革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问题,切实打通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最后一公里”,商丘市委编办加强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涉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确保改革落实落细。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实名制管理系统,深入研究领会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对已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摸底和分类汇总,梳理出应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数目,建立应注销暂未注销事业单位台账,对注销登记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动态管理。主动与未按规定注销的事业单位联系沟通,全面掌握未注销原因、影响注销的“瓶颈”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区分事业单位调、转、撤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为破解“注销难”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二、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一是推行简易注销。对合并、分立且财务资产、债权债务清晰、承接单位明确,不存在涉案或正在被立案调查、协助调查的事业单位推行简易注销,将清算程序调整为由清算责任单位出具权利义务承接证明,启动简易注销程序。二是编制工作指南。将注销登记申请书、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清算报告、权利义务承接证明等模板发布在工作群,区分简易、一般两种情况制定材料目录,免费下载使用,规范填报材料。三是实施容缺受理。对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按照精简高效、稳妥有序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容缺受理,畅通普通注销渠道。四是调整公告方式。事业单位可直接通过网站发布拟注销登记公告,不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撤销建制的相关文件和拟申请注销的公告凭证,压缩办理时限,减轻事业单位负担。
三、协同联动,强化监督。一是强化沟通对接。“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举办单位负责统筹所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结合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实时跟踪督办,掌握工作进展,逾期仍未完成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暂缓受理其举办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开展专项核查。通过年度报告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专项实地核查等监管手段,实时了解掌握事业单位现状,及时督促按要求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对于拒不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通过冻结事业单位资金流动、启动人事制约等方式,督促事业单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