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豫编办〔2016〕186号)要求,结合2016年新生入学后各校在校生数和新核编标准,近日,安阳市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并根据核编结果对市直和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进行调整。
一是吃透精神、摸清底数。此次重新核编,目的是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充分吃透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市编办组织业务科反复学习了《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切实吃透文件精神,并多次与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座谈,研究确定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并下发了《安阳市普通中小学基本情况统计表》,对全市中小学校在校生、班级数量、实有教职工人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统计。会同教育部门成立了调研组,深入市直和县(市、区)30多所中小学及教学点进行调研,倾听教育一线同志们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模拟测算、综合确定。在全面了解掌握各所学校人员编制、教职工队伍结构、在校学生数量及班级数量等情况后,市编办又将统计结果与2016年9月开学后各校在校生电子学籍进行了认真比对,结合比对结果以市直和各县(市、区)为核算单位果进行了模拟测算,得出了最新的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同时,还综合考虑了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中小学课程设置发生一定的变化,小学三年级后新增设了英语,中学增设了心理、健康、计算机等课程;偏远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在校学生虽然少,但课程也需齐全设置,应预留部分编制;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多方面因素,对模拟测算结果进行了微调,最后以市编委文件形式对市直和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明确。同时提出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每2年调整一次。各县(市、区)可按照规定和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内部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促进县域内的教师交流轮岗和均衡优化配置。
三是严格要求、切实落实。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贯彻执行。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帮助工作。市编办将协调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教职工编制专项清理工作,定期督查中小学编制管理政策落实情况,对违反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