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近日出台《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形成边界清晰、权责一致、廉洁高效、法制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奠定基础。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对清理后的拟保留的行政职权,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必要性审查。
二是成立高规格领导组。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由县编办牵头,政府法制办、发改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协调专业人员进行联合办公,采取以会代训、外出学习、实地指导等方式对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指导,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对保留的行政职权,按照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三是公布权力清单。对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涉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名称、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等,及时通过政府网络等载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建立权力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是建立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目前该县41家县直行政职权的部门和单位“权责”清单全部上报汇总完毕,“两单”联审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