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编办采取有力措施大幅清理规范各类证明
发布日期:2017-10-26 16:52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鹤壁市编办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砍掉了一批不必要的证明,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了便利。但是,提供证明材料过多、“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鹤壁市编办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大幅清理规范各类证明。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针对部门上报各类证明材料数量与实际数量差距较大的问题,采取“沉下去”、“主动学”、“速反馈”等方式,全面摸清情况,澄清证明底数。一是“沉下去”。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漓江社区和长江路办事处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工作人员探讨交流、查看用章登记底册等方式,了解各类证明材料要求出具的部门、用途,以及社区、办事处是否有能力证明相关信息,并梳理汇总办事处和社区近几年开具的各类证明,最大限度挖掘部门隐藏的证明。二是“主动学”。主动与先进兄弟地市进行联系,学习经验做法,掌握证明数据,并逐项进行对比,筛查出未能及时发现的证明。三是“速反馈”。及时组织工商、人社、教育、民政等9个部门召开座谈会,以调研、学习底数为依据,倒逼相关部门自查,确保无遗漏。

二、坚持原则,分类清理

按照省政府确定的“五个一律”原则,将证明事项分为“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及效力高低”、“是否能凭持有的证件办理”、“是否能通过部门调查(函询)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是否为基层无法查证、无法核实的情况”、“是否能通过个人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是否为必要的办事环节”、“是否为中介服务事项”、“是否为内部管理事项”8类进行清理。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严格审核。按照“五个一律”原则和八大分类,借助机构编制云法律法规库平台,坚决砍掉不符合要求的证明;依据《证明事项清单梳理口径和标准》,对证明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开具单位、证明用途等要素进行规范。市编办对证明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再次提出审查意见。二是注重沟通。对清理结果存在异议的单位,市编办主要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与单位逐一沟通,反复探讨,并帮助部门寻找取消后的办理方式,避免造成群众办事更难。三是全部覆盖。此次清理规范各类证明范围为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共涉及38个单位,其中存在证明事项的25个单位,不存在证明事项的13个单位。对于水利局、科技局、环保局等无证明材料的单位,要求单位以书面承诺方式,承诺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并在市编办备案。同时针对各县区在清理规范证明中存在的工作进度慢,事项数量少,精简比例低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成立由市编办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县区连续不间断地巡回督导,确保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三、加强监管,完善机制

一是做好公布监督。清理规范后的各类证明事项,已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模板,形成《鹤壁市政府部门取消的证明清单》和《鹤壁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证明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市编办网站、淇河晨报上公布,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监督。二是加强后续监管。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没有列入清单的证明,不得再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提供。将证明事项的清理和规范纳入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对随意让申请人提供各类证明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证明清单的严肃性。

截至目前,市、县区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已全部完成。市本级共清理规范各类证明242项,其中取消证明224项,保留证明18项,精简比例达92.6%;县区共清理规范各类证明748项,其中取消证明686项,保留证明62项,平均精简比例为91.4%。在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工作推进会上,鹤壁市编办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