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商丘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精神,商丘市睢县审改组于近日下发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做到“四个明确”,积极认真开展此项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放管结合,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确保清单覆盖范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明确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二)坚持权责一致。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依法界定、科学划分各级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完善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管合力。(三)坚持高效便民。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方便企业群众,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监管的公开透明度。
三是明确主要任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县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后续监管工作,逐项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确定监管责任主体,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处理等内容,建立标准化的监管处理程序和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以批代管”、“一放不管”。
四是明确时间节点。县政府各部门监管清单要于7月10日前报县编办(审改办),经与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按照“三报三回”要求,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确认最终清单内容,8月30日前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