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14-01-23 16:49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刚刚过去的一年,洛阳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开展了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工作,在取消、下放、归并审批事项的同时,按照“接好权、管好权、用好权”的要求,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向县(市、区)、乡镇放权,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延伸服务,着力构建便民服务体系。

一是清理审批项目。自2010年以来,洛阳市已开展了4次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削减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明确事项权责,并对保留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示。2013年第4次清理中,共梳理出拟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10项。

二是有序承接上级政府的扩权事项。2013年国务院和省政府曾多批次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数百项,为确保下放权限实现有序承接,实行“六公开”,即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规范运行。通过扩权改革,增强了市级行政管理自主权,加强政府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如省人防办下放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权限,使得建设单位不必往返于郑州与洛阳之间奔波“跑审”,在洛阳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即可办理。

三是向县(市、区)、乡镇放权、向社区、村延伸服务。近两年来,先后3次推动市级层面向县(市、区)、产业集聚区、乡镇下放共计7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仅去年就向产业集聚区、乡镇下放19项,有效提高了产业集聚区、乡镇的综合发展能力。已建成村级便民服务点2307个,实现村级全覆盖,涉及民政、计生、劳保、农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30多个项目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服务范围,切实把乡镇、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建成了基层群众欢迎的政务服务延伸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