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推进简政放权,商丘市按照“法治、精简、效能、严控”的要求,大力减权放权,科学确权制权。
一是聚焦重点,扎实推进。重点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系紧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进行清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商丘市政府行政审批项目在历次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由原来保留的208项精减为111项,是全市历史上一次性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最多、审核最严格最规范的专项清理工作。
二是把好原则,全面清理。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市政府各部门原保留的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调整。经市编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审核,商丘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真正做到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职能,同时又强化了政府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该管的事管住管好,避免了政府的越位、缺位和错位。
三是压减时限,优化环节。清理工作中,商丘市编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平均压缩30%以上。各部门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过去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审批项目过滥、程序繁琐、时限过长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企业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也优化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适时公开,接受监督。为规范权力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明减暗不减、明放暗不放等现象,并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于政府部门保留的审批项目,商丘市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专门在《商丘日报》上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同时又在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和运行流程图。清单明确载明了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对象、行使主体、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和责任事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方式等,并对项目进行统一编码,确保政府各部门每一项职权界定明晰、公开透明、配置科学;流程图对每个行政审批项目细化到申请(举报投诉、登记)、受理、审查、决定、批复(批准、答复)等具体环节,每一项事项均明确责任科室、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让社会公众对办事的相关要素一目了然,既最大幅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又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监督问责,营造了“阳光行政”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