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人民政府率先开出
赋权基层后第一张罚单
发布日期:2023-05-15 18:33 信息来源:中共兰考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428日上午,开封市兰考县谷营镇人民政府对某商场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省市赋权基层后兰考县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豫政文202352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202319号)精神,兰考县人民政府按时间节点依法确认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乡镇的行政处罚权事项,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和户外显示屏、展板、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乡镇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自2023420日起,乡镇依法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五一”假期,兰考县组织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大型商超、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进行联合检查。

425日,谷营镇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商场存在消防通道堵塞的问题,立即将该情况上报。经镇“一中心四平台”综合指挥中心研判后,将该线索交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同时指派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执法人员秉承“轻处罚、重整改、重提升的原则,对该商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限期内拒不整改将受到行政处罚

428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县司法局执法监督人员的配合下,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商场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并对执法人员的劝导教育极为排斥和抵触。为维护法律权威,震慑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行政处罚文书,在开封市率先开出了赋权乡镇行政处罚权后的首张罚单

赋权前,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没有消防执法权限,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时,只能以劝导为主,无法下达处罚文书,执法效果明显,“反复违法”现象较为常见。赋权后,乡镇一级人民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同时依托兰考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五位一体+多方联动”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人民武装+平安办、派出所、司法和信访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工作体系,由乡镇执法人员主办案件,县直执法部门下沉人员开展“伴随式”业务指导和“阳光式”执法监督,真正实现了“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有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果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