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三个聚焦”求突破
为经济发达镇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发布日期:2021-12-22 16:16 信息来源:中共三门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三门峡市委编办积极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聚焦改革痛点难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解制约基层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灵宝市豫灵镇、卢氏县官道口镇、陕州区观音堂镇、渑池县张村镇等4个试点镇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聚焦 “三项权力”,着力破解乡镇权责不匹配问题。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根据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按照 “应放尽放”原则,采取 “点菜式”赋权方式,加大扩权力度,持续推进县 (市、区)向经济发达镇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截至2021年12月,赋予豫灵镇227项、官道口镇288项、观音堂镇230项、张村镇222项。同时,公布权责清单,建立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权责边界。扩大财政自主权,制定专项财政支持政策,4个试点镇超收收入除上交市级之外的部分全部保留,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税收全部保留,土地出让扣除土地成本和相关费用后的净收益以专项资金补助形式全部返还。解决规划用地权,对4个试点镇总体规划进行全面修编,从用地规划、用地计划、用地空间、用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市场配置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单列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同时赋予规划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等权限。

二、聚焦 “三个优化”,着力破解基层体制机制问题。优化组织架构,结合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达镇机构设置,4个试点镇均设置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7个。同时,对经济社会管理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综合执法队和便民服务中心在人员编制上予以倾斜。优化区镇机构套合设置,对除官道口镇外的3个地处县 (市、区)产业集聚区所在地的试点镇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构进行套合设置,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任试点镇党委书记,或试点镇党委书记兼任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委员;同时明确各类社会事务由试点镇政府统一负责,经济发展职能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承担,助推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员编制配备,统筹调剂县乡事业编制,采取 “减县补乡” 的方式,推动编制和人员下沉。4个试点镇所在县 (市、区)共下沉编制56名,下沉人员75名,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行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等灵活多样的用人制度,解决乡镇人员力量与工作量严重不匹配等突出问题。

三、聚焦 “三个强化”,着力破解乡镇统筹管理能力不足问题。强化平台建设,以综合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为基础,整合现有资源,搭建三个平台,由乡镇统一指挥调度或行使赋予的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责;县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便民事项等全部整合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实现 “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并探索建立一体化的综合指挥体系,增强综合监管统一调度指挥能力。强化综合协调,将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多部门统筹协调权、派驻机构负责人任免征求意见权和考核评价参与权,以及下沉资金、人员的统筹管理自主支配权等权限,写入经济发达镇 “三定”规定,进一步增强试点镇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强化考评激励,市委市政府出台《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4大类24项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试点镇规格、干部级别和专项资金、财政支持等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市财政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奖补方式对试点给予奖励,有力激发了乡镇改革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