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洛阳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和市工商局等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长鲍常勇递交了推行权责清单工作责任承诺书,承诺本部门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信息是合法、完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标志着该市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进入公开运行和动态调整阶段。
一是认真摸清底数,严谨审核论证。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审核中坚持做到“三个及时、三个到位”:及时沟通,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对部门上报事项,专人负责随报随审,及时与部门沟通,反复探讨论证,形成符合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的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确保审核意见确认到位。通过市权责清单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及时反馈的方式,审核一项反馈一项,并及时与部门责任人电话沟通联系,确认反馈意见;及时调度,确保时限要求到位。建立健全协调调度机制,采取日常督促、上门指导与简报督促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整体工作按计划步骤和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权责清单动态管理。针对审核确认工作中存在的编制标准不统一、审核反馈不及时等实际问题,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将当前的审核编制工作与后期的公示、运行、动态调整等工作统筹起来,与河南易元科技公司合作研发了“洛阳市权责清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平台包括前端管理平台、权责清单网站和权责清单信息管理系统三部分。各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网上填报,审核人员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极大地提高了清单编制效率。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准确完整。在全面清理摸底、“三报三回”审核基础上,形成了《市级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市级权责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范、合法,将《市级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送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校专家、特邀监察员、法律专家和服务对象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征求意见,先后召开了两次权责清单征求意见座谈会,对市直部门(单位)权责清单进行了公开评审论证。共收集到意见建议46条。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梳理确定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凡属于“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类的行政职权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均不得列入权力清单。在市级权责清单完成后,市审改办配合市法制办组织12名法律专家集中对清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合法性审查。在法制办审查通过的基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讨论,最终确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2个市直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924项。其中:行政许可180项、行政处罚3614项、行政强制109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检查129项、行政确认101项、行政奖励34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权力事项7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