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新乡卫辉市以“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系统思维,创新实施“三个+”评估模式,进一步提升“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水平,助推基层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以“党的领导+顶层设计”谋篇布局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卫辉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乡镇改革全过程,将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合力建设新卫辉”工作内容。成立由组织部、编办、政法委、司法局、政数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聚焦“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的改革重点任务,大力开展调研督导和综合评估工作,制定时间表和施工图,推进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走深走实。
二是创新建立会审机制。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规定,结合卫辉市实际,明确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建立联动会审机制,卫辉市委编办联合卫辉市委政法委、卫辉市司法局、卫辉市政数局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共同研究“一队一办一中心”的设置标准和考核条件,印发《卫辉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规范(标准)》和《卫辉市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称“两个标准”)。
三是科学构建指标体系。聚焦乡镇管理“主责主业”,紧贴“一队一办一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围绕部门机构编制配备、主责主业完成情况、队伍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制度规范建设及履职效率等内容,明确综合评估范围和内容,研究制定“1+2”套量化评估表,即一套创建标准工作规范指标评价表和2套验收评分表,细化考评指标。科学设定评分标准,综合评估“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水平。
二、以“全面督导+立体评估”推进实施
一是坚持常态督导夯基础。加强日常监督,抽调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3个专项督导组,由编办带队逐乡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对各乡镇落实“一队一办一中心”“两个标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卫辉市委政法委、卫辉市委编办、卫辉市司法局等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根据职责分工持续强化对各乡镇“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的跟进指导工作,通过整体推进、重点指导,进一步夯实“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框架基础。
二是注重专项评估提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对各乡镇“一队一办一中心”建设工作开展专项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各乡镇迅速整改以提升服务成效。同时,结合日常督导反馈情况,形成专项评估报告上报卫辉市委常委会,推动评估工作由定性到定量、由主观到客观的转变,为下一步综合评估提供参考数据。
三是实施综合评估促发展。认真制定综合评估工作方案,组建综合评估工作组,参照“两个标准”要求,借助1套指标评价表和2套验收评分表进行评分,全程由纪委工作人员参与监督,确保评估结果公正科学。综合评估采取“单位自评+测评打分”的方式,通过部门领导自评汇报、全员问卷调查、服务群众评价等,全面评估被评部门,确保评分评价真实、客观。
三、以“结果运用+长效机制”释放效能
一是强化结果分类使用。对综合评估得分排名前7位的乡镇提出通报表扬,经新乡市委编办批复将上述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平安建设办公室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对综合评估得分排名居中的乡镇予以工作警示。对综合得分未达标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由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党政正职,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评估长效机制。制定《卫辉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细则》《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创建标准工作规范》《乡镇创建验收办法》等配套制度,补充完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衡量标准、结果反馈及运用等,为全面推行综合评估模式提供借鉴。
三是评估经验复制推广。坚持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总结经验做法,充分运用到优化基层机构设置,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和部门运行质效等工作中,激发乡镇发展活力,有效提升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