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源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已全面完成,共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规范30项、保留58项。印发《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大幅降低群众办事成本,预计每年可为企业降低成本200余万。
为巩固简政放权成果,改善市场环境,今年以来,济源市下大力气清理规范各中介机构,切断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不正当的联系和利益输送关系,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市场,为中介服务机构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今后,济源市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中介服务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其中实行政府定价或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项目应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流程环节。今后确需新设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审批部门网站要将中介服务事项及相关信息与行政审批事项一并向社会公开,企业和群众可以到各部门网站查询。
同时明确规定,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开展的,应当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制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中介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予以限制执业甚至淘汰。
济源市编办主任马秋红表示,清理规范工作完成后,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不得转嫁为申请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