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委编委和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漯河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法治漯河建设,立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勇于担当作为,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巩固提升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成果,切实理顺有关领域行政管理职能,为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和体制机制保障。
一、简政放权取得新突破。一是再次精简行政职权优化营商环境。经过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职权越来越难。该办迎难而上,再次清理出48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是率先完成“三起来”示范县放权赋能工作。督促指导20家市直单位全部印发了赋权文件,15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位。三是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再次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10项,清理后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9项。同时,出台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
二、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前列。生态环境领域和文化市场领域,均将各县区执法机构编制上收市管,人员统一调配使用,切实增强执法合力。交通运输领域,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处罚等职能划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设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大队,构建了科学完备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农业领域,结合该市作为畜牧业大市的实际,市本级单设市畜牧兽医执法大队作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下设大队,县区全部将农业和畜牧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市场监管领域,将盐业行政执法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范围,盐业稽查支队人财物整体移交,作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的下设大队,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三、公安机关机构改革高质高效有序推进。科学提出公安机构改革“先城区分局和派出所,再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两步走工作思路。按照“一区一分局、一乡镇(街道)一派出所”的设置原则,撤销城区派出所(分局),在各市辖区和功能区分别设立公安分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基层派出所,切实改进管理机制。按照“加强基层基础”的改革方向,合理配置分局和派出所的编制,切实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统筹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将市县森林公安局由公安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双重管理调整为公安部门直接领导管理,规范实施编制和人财物划转工作,机构正式挂牌运行,实现了平稳有序过渡。
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有亮点出经验。一是全部完成城管领域执法权移交。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执法权从公安部门向城管部门进行了移交,由城管负责行使该项执法权。二是理顺了市与区的关系。在各市辖区住建局加挂城管局牌子,负责本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以便于上下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稳中求进结硕果。一是推进放权赋权精准化。指导各县区充分考虑乡镇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大放权赋权力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二是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统一搭建执法平台、统一规范执法权力、统一健全执法机制、统一加强队伍建设、统一保障指挥调度。三是推进人员下沉持续化。全年通过公开招聘为乡镇(街道)补充141人,通过面向县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下沉347人,有效缓解了乡镇“活多人少”难题,切实满足了基层工作需要。
六、相关领域行政管理职能推诿扯皮有效破解。一是创新破解了创文推诿扯皮难题。市委通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巡察,共梳理出31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盲区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各市辖区、各功能区等20多个部门(单位)。为了破解这一系列难题,该办勇于担当,对31项推诿扯皮问题逐项进行分析,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建立联动机制,保证规范运行,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科学划分功能区教育管理事权。制定印发《关于功能区教育管理事权划分的通知》,按照专业人管专业事的原则,明确由市教育局负责功能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破解了功能区教育想管又管不好的难题。三是彻底理顺商务领域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商务领域有关行政职能事项的通知》,并组织市商务局、漯河物资集团公司进行了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及人财物的移交,彻底实现了政企分开,规范了政府职能运行。四是科学确定了纪委派驻机构的职能。制定出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相当于“三定”规定),切实保障派驻机构的规范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