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编办强化机构编制保障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日期:2021-06-11 15:22 信息来源: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自去年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以来,许昌市委编办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在优化机构职能体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密切关注把动向,精准调研掌实情

一是通过学习上级政策文件,观看新闻报道等途径,时刻关注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文件,全面了解中央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密切关注中央、省扶贫工作机构调整情况。2021年2月25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挂牌后,办积极作为,主动出击,一方面主动收集相关信息材料,了解中央扶贫工作机构的具体调整情况,另一方面加强与省委编办沟通,持续关注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调整动态。三是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市县乡三级扶贫工作机构运行情况。办通过填报表格、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市县两级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乡镇(街道)承担扶贫工作职能机构的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的难点和堵点以及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安排等,为下步组建乡村振兴局,优化职能配置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规定要求严落实,因地制宜作调整

2021年4月底,省委编委印发了《关于市县扶贫工作机构调整的意见》(豫编〔2021〕8号),对全省市县扶贫工作机构的调整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办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拟定了市县两级扶贫机构的调整意见,指导县(市、区)党委编办对乡镇(街道)扶贫工作机构进行调整。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扶贫工作机构调整的有关要求,目前扶贫工作机构单独设置的,将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乡村振兴局,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统一领导和管理。目前未单独设置,在农业农村部门加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的,将其加挂的牌子更名为乡村振兴局。二是指导县(市、区)党委编办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调整乡镇(街道)扶贫工作机构。对于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刚刚脱贫的乡镇(街道)的,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保障,在过渡期内,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只增不减,必要时可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中加挂相应牌子;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不重的,要明确承担乡村振兴工作的部门,确保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有人管、管得好、管到位。

三、马不解鞍连续战,再批戎装起征程

通过调整,许昌市市县两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这一机构虽然“功成身退”,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仍然要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此次扶贫工作机构的调整,其中一大亮点就是保持了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原班人马在过去的五年中,各地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脱贫攻坚一线挥洒汗水,其在具体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专业的业务素养,对于落实中央“五个不摘”要求,接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具有绝对的优势。从扶贫开发办公室到乡村振兴局,虽然机构的牌子变了,但工作的主战场没有变,工作主要内容和队伍没有变,让脱贫群众和全国人民一起向着更美好生活奋斗的目标没有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确保乡村振兴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市在原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的乡村振兴局,有助于完成与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上的内在继承和衔接。原扶贫开发办的工作人员也将在全面脱贫的基础上,马不解鞍连续战,再批戎装起征程,抓好过渡期内各项巩固脱贫成果政策的落实,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谱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篇章,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