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安阳县编办以区域划转为契机,对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部门行政效能。
一是突出主业。整合承担机关内部管理职责和后勤保障职责的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工作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以职能清晰、业务规范、任务均衡为标准,将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作为调整优化对象;对照部门职责增加、加强和取消、下放、划出等情况,落实到相应内设机构,理顺内设机构与部门的职责关系。
二是权责明确。完善部门决策体系,强化政策法规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整合分散在各科室的政策、规划、标准研究制定等职责,由政策法规机构牵头负责,统一规划、统一程序、统一标准;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明确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办理、颁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规范同类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表述顺序及用语,力求部门内部决策、执行、监督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实现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目的。
三是有据可循。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时,先提供相应的文件依据,如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对各级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原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凡涉及职责调整的,需要在部门“三定”中予以衔接;对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事项、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不作为确定部门职责的依据,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