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铁路工作会议上,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表示,铁路行业将实行“政企分开”。
按照有关方面的表述,政企分开后,铁道部的主要职能包括:履行政府监管职能,对铁路全行业实行安全监管、路网性运输组织和建设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维护国家投入铁路资本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统一路网规划建设、统一运输调度指挥等。
铁路部门的政府监管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确实应该明确。不过,关于“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则仍需进一步探讨。
如果这一职能保留,铁路部门可能仍然面临“管办不分”的问题。因为,这意味着铁路企业还是属于铁路部门,而铁路部门要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话,就不能不为国有铁路企业的发展负责、着想。存在这样的利害关系,铁路部门如何做到客观、公正履行监管职能,也是公众所关心的问题。
而且,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各种类型的资本进入铁路行业,如果这些企业通过竞争让某些国有铁路企业陷入亏损,那么,铁路部门又该如何平衡“监管者”与“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之间的关系,而一旦处理不好,则有可能伤害市场公平,不利于铁路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当然,铁路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个渐进的过程。诚如盛光祖部长所言,铁路改革确实面临复杂性的考验。这一体制运行已久,而且要从无到有创造出“企业”,此外也需要考虑在这个过程当中,避免伤筋动骨,影响到铁路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目前的“政企分开”方案虽不够完善,但短期内,铁路部门能做到行政与企业两套运行机制的分离,也不错。而从长远看,行业监管与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出现矛盾,应当分开。 ——摘自《中国改革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