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积极推进编制下沉加强基层工作力量
发布日期:2020-08-26 09:36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按照省、市关于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加快乡镇和街道职能转变,扩大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惠济区大力推进“减县补乡”人员编制下沉工作,切实加强了基层编制资源配置,破解了基层“有事无人干”的难题,提高了基层政权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提供了保障。

一、改革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综合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持续推进,乡镇和街道承担的职责任务更加繁杂,基层党建、社会治安、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量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基层行政体制改革等作出了重要安排部署,乡镇和街道作为基层政权,还需要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权限、加强便民服务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基层人员编制力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同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由于取消收费项目或受到市场冲击,职能严重弱化,经费来源紧张,人员冗余。为解决镇(街道)人员力量不足和区级事业单位人员冗余的难题,惠济区依托此次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减县补乡”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编制下沉,坚决打通基层“编制不够、人员较少、留不住人”的痛点难点,强化基层力量。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压实改革责任

此次改革,区委马军书记多次在区委编委会上强调,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落实编制人员下沉政策,明确要求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在实际工作中,由区委编办负责牵头,及时与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并制定具体的编制下沉方案,负责编制调整和划转;区人社局负责具体人员划转、岗位聘任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的核拨。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保障了编制下沉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认真研究,把准实际需求

认真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编办印发的《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政策口径》等文件,确保吃透编制下沉相关政策精神。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为依托,全面梳理区级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挖掘调剂的编制资源,同时,结合全区8个镇(街道)的地域面积、人口规模和实际管理需求等因素,对各镇(街道)现有编制和人员情况进行研究。因我区镇(街道)人口、规模均较小,地理位置相对偏僻,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编制资源相对充裕,按照省、市政策,综合各方面实际因素考虑,从区直事业单位调剂下沉80名编制到镇(街道),并将编制调剂下沉情况纳入《惠济区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三)严格标准,推动人员下沉

编制下沉后,如何推动人员下沉到镇(街道)是关键。一方面,为了调动下沉人员的积极性,惠济区按照省、市“减县补乡”相关政策,选派区直事业单位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到镇(街道)工作,下沉人员工作满2年后考核合格的,可纳入镇(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鼓励区级人才到基层去。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区级部门“甩包袱”,对下沉人员的年龄、学历制定了明确的标准,确保下沉人员具备实际工作所需的能力,并规定试用期满通过考核的,如期落实全供事业待遇,否则,退回原单位,恢复原待遇。此次人员下沉,惠济区直事业单位共61人下沉到8个镇(街道),切实充实了基层干部队伍。

(四)公开招聘,强化基层力量

为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才不足的问题,惠济区面向社会广泛吸收人才,开展了2020年河南省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招录计划重点向基层倾斜,根据镇(街道)编制空缺情况,共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充实到镇(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征收拆迁、安置房建设、安全生产等基层工作一线,加强基层力量,缓解了基层用人紧张的问题。

三、取得成效

(一)充实了基层人员编制力量

此次改革在本着编制总量不增的原则下,综合考虑,统筹调剂,挖掘可调剂编制资源。此次编制下沉工作,惠济区镇(街道)共增加事业编制80名,充分加强了基层人员编制力量,缓解了原有编制资源短缺的困境,为镇(街道)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构编制基础,提高了服务效能。

(二)充分发掘了人才优势

采用下沉人员编制和向社会公开招聘到镇(街道)的双重方式,吸收不同类型的人才充实基层,区直部门下沉的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人员多为本区常住人员,稳定性强,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不仅有效解决了基层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等难点,还避免了新招录人员工作不能及时上手,造成工作脱节的问题,确保基层需要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三)提高了基层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依据惠济区实际,原区直部门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人员下沉后,根据该区制定的考核标准,由所在镇(街道)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开支形式转为财政全供,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基层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基层服务保障群众生活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