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周口市委编办坚持“超前谋划、协同配合、狠抓落实”三步走的工作思路,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公安机关城区分局及派出所机构改革。
一、领会精神,超前谋划。中央、省委对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印发后,进一步为公安体制改革指明前进方向。周口市委编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充分学习研究,紧紧围绕改革总体部署,紧盯改革方向,梳理台账,摸清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机构、编制、职责和人员情况,充分做到“情况明、数据清”。
二、通力合作,协同配合。按照省委编办关于省辖市公安机关“一区一分局”“一街道(乡镇)一派出所”设置原则,围绕“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警务运营机制,周口市委编办积极主动与省委编办、周边兄弟地市及市公安局联络沟通,分析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因地制宜细化本地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了公安局城区分局及派出所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分配和职数核定初步意见,构建了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分局机构职能体系。
三、把握关键,狠抓落实。周口市委编办集中科室力量,与市公安局多次审核、校对改革方案,从编制核定、职责表述到用语规范、标点符号等全面校审,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印发了《中共周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及派出所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周编〔2020〕30号),根据周口市行政区划和工作实际,撤销市公安局现设的7个分局(派出所),新设立5个分局,坚持“突出重点、做强警种”原则,做强打击力量,分局刑侦总警力占分局机关总警力的20.9%;做强防范力量,分局治安和食药环总警力占分局机关总警力的19.8%。新设立17个派出所,将基层派出所编制分配达到城区分局的40.8%,并坚持“科学设置、精准分配”原则,划分街道常住人口2.5万以下、3至6万、6万以上三个数量区间,递增划分编制,切实做到了进一步理顺公安体制机制,为周口市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