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开展以来,濮阳市濮阳县以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权责对等原则,持续简政放权,科学下放乡镇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配套完善权力承接监管措施,有效解决了乡镇“责重权小、权责不对等”等一系列问题,提升了乡镇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效能。
严格审核程序,解决“如何放、放得下”的问题。县乡两级密切配合,围绕科学赋权,研究制定权力下放清单,努力做到应放尽放、依法下放、精准赋权。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初审、县级职能部门自审、司法部门核审、乡镇政府联审、联席会议终审“五审核五反馈”,制定《下放至乡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向乡镇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0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8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6项、其他职权3项。涵盖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文广旅体等领域。
优化机构设置,解决“如何接、接得住”的问题。依托乡镇机构改革,通过设立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加强培训指导,形成“有机构接、有人干、人会干”的工作局面。一是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和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将下放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权限集中由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行政许可、其他职权等便民服务类事项集中到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乡镇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构建“横向部门联通,纵向四级联动”的电子政务服务体系。二是落实“减县补乡”要求,调剂县直部门431名事业编制分批分步下沉到乡镇,解决乡镇“车大马小”、现有人员编制不适应权限下放后工作需要等情况。三是确保乡镇纵向做好承接,县直部门对照下放权力事项内容和流程要求,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下放权力事项正常运行。针对企业、群众需要,而乡镇当前无力承接的权限,县直部门协调好系统端口下方或派员驻乡镇服务工作。
健全体制机制,解决“如何管、管得好”的问题。着眼于效能监管、建章立制、保障落实,切实加强对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督管理。公布乡镇权力清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清单事项,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权责关系;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事项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措施,做到“工作制度上墙、岗位职责上墙、办事流程上墙”,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行为”,确保下放权力依章行使、不被滥用;探索纵横监管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下放权力运行顺畅高效,助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两年试运行期,结合全县工作重点和乡镇实际,对不适宜乡镇履行的职权予以收回、对乡镇需要的权限进一步下放,做到“放减统筹”,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