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委编办积极推动中小学校医配备
筑起学校卫生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1-03-22 11:28 信息来源:中共郑州市中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切实关心关爱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加强学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突发卫生事件处置,中原区委编办吃透政策、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医队伍建设,为学生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一是吃透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办校医配备专题会议,由分包区卫健委、区教育局的人员领学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的通知》,全体人员围绕校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服务展开充分讨论,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强对策建议。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原区校医队伍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区委编办组织调研小组,选取在校生规模和住宿类型不同的中小学实地调研、座谈,摸清目前各校学生人数、校医队伍现状、运转模式、经费来源、校医待遇等情况,实事求是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明确与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的分工与责任,区委编办主要负责核实各类学校数量、核定非在编校医队伍岗位数量,区卫健委负责选派校医、待遇核定和校医管理,区教育局负责摸清在校学生底数、是否住宿等信息,区财政局负责对区管公办学校的校医落实相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政策,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相向而行、积极推进。

三是积极推动实施。按照中原区校医队伍建设方案,统筹考虑主城区学校和环线外学校的长远发展,明确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第一步,统一按照寄宿制学校配备2名、非寄宿制学校配备1名的标准,现有在编校医的人事和工资待遇根据本人意愿,按照“老人老办法”保障落实,由区卫健委负责将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其他人员由区教育局妥善安置,将在今年6月底前实施到位;第二步,在2022年,按照在校学生和校医600比1的标准增加公办中小学校医队伍岗位数量,并督促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标准配备校医,实现校医配备全覆盖。今后,区委编办、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解决校医队伍建设中的难点痛点,让校医招得来、留得住,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