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编办“三个及时”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1-04-21 10:56 信息来源: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漯河市委编办立足职能,统筹谋划,积极行动,扎实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

一、及时研究,提出改革意见。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充分结合本地实际,经过认真研究论证,科学提出改革意见,即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除实行垂直领导或以中央为主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海关、金融、税务等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外,统一由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名义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二、及时推进,加快改革步伐。根据市委编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及时召集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从全市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升站位,抓好落实。为保障集中复议制度有效实施,明确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明确从原承担行政复议任务较重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向市司法局连人带编各划转2人,由划转部门按照划转条件、划转人数,研究确定划转人员,人选确定后报市委编办审核,由市委编办组织向市司法局进行划转。

三是及时落实,保证改革效果。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人员移交工作会议,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向市司法局划转从事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机关人员6人,同步划转行政编制6名,切实满足工作需要。指导市司法局及时组建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的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并切实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的衔接配合,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效果提升,圆满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