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编办“三个优化”推进公安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20-06-04 10:36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漯河市委编办积极发挥顶层设计作用,扎实推进公安机构改革,着力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安机构职能体系。目前,城区分局调整已经顺利完成。

一、优化改革路径。根据公安机构编制现状和历史沿革,考虑到公安机构改革的复杂性和城市分局调整的迫切性,科学提出公安机构改革分两步的办法,即先进行城区分局和派出所的调整,再进行市局机关及直属机构的调整,但整个改革还是统筹谋划,从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等方面做到上下衔接,确保优化协同高效。

二、优化机构设置。根据省委编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辖市公安机关城区分局机构设置问题的意见》,科学提出城区分局调整方案,按照“一区一分局、一乡镇(街道)一派出所”的设置原则,撤销现设的城区派出所(分局),在各市辖区和功能区分别设立公安分局,作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每个乡镇(街道)各设置1个基层派出所,切实优化机构设置。

三、优化编制分配。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的改革方向和有关改革政策,科学提出编制分配原则,明确城区分局(含派出所)的编制按不低于市区公安机关总编制的60%分配,各分局编制具体参照辖区人口、案件量等因素核定,基层派出所按不低于城区分局的40%分配,各派出所编制具体根据城区所和农村所的不同核定,切实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