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基层更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前沿阵地。郑州市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各方力量,充分挖掘机构编制资源,确保完善郑州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各县(市)区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编制得到有效加强,除从工商、质监部门划转的编制外,从现有编制内协调解决,尽力保障食药部门履行职责。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编制按5-7名核定,有大型食品专业市场等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可适当增加编制;所需机构编制由各县(市)区在总量内调剂解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所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截至目前,郑州市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做到了应设尽设,实现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工作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