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编办三项措施助推
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日期:2021-05-10 10:48 信息来源: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21〕4号),漯河市委编办立足职能,迅速跟进,采取三项措施,助推全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明确管理机构。结合乡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情况,积极提出建议,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机构。市政府发文要求各乡镇成立规划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乡镇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涉及宅基地审批事项,由各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设立一个审批窗口统一受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充实工作力量。根据乡镇空编情况,结合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工作需要,市委编委研究确定各县区补充人员计划,计划今年为乡镇补充公务员8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人。按照补充人员计划,组织各县区及时报送招聘岗位,及时招聘一批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法律等专业人才,补充到村镇规范建设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保障这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能力,有效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统一机构设置,执法大队内设“一室三中队”,所有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统一管理。高标准规划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场所,改善执法工作条件,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车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用章、统一法律文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