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郑州市中牟县委编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盯紧关键环节,在郑州市地区率先完成各乡镇和街道“三定”规定制定工作,为后续改革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三定”规定是各乡镇街道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该办高度重视规定制定工作,在改革动员会召开第二天,就召开“三定”规定制定筹备会。按照一名业务骨干搭配一名新同志负责一类乡镇街道的原则进行分工,将14个乡镇街道分为三大类,及时完成规定印发工作。
二是加强学习,制定模板。以郑州市乡镇街道“三定”规定模板为基础,吸收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等周边地市先进经验,认真讨论、反复推敲,制定14个乡镇街道“三定”规定模板。针对街道的城市管理与县城市管理工作中有可能存在多口管理、职责交叉问题,分别征求双方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严格界定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职责,确保职责清晰规范、无遗漏。
三是开展培训,精准指导。及时召开“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培训会,对“三定”规定的概念、历史沿革、制定流程、主要方法、常见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有效降低了各乡镇街道制定“三定”规定的难度和出错率。
四是广泛论证,确定职数。根据上级规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在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及参考周边县市的基础上,拟订两套领导职数设置方案。经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使用方案。
五是把握重点,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对照机构改革方案,重点审核“三定”是否符合改革精神、定责是否准确、用语表述和格式是否规范等内容,并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确保机构设置到位、职能配置合理、科学。
下一步,该办将围绕放权赋权、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