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圆满完成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大部门”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7-03-27 11:37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理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加强统一领导,减少管理层级,进一步强化城市区与周边县区的组团发展效应,提高规划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洛阳市编办通过统一规划管理职能、科学划分规划事权等举措,圆满完成了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大部门”制改革,较好地促进了城市发展建设。

一是整合规划管理职能。将洛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功能区承担的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统一调整到市城乡规划局,并按管辖区域设立分局作为上级的派出机构,加强对规划编制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集中管理。

二是强化对县区规划管理。明确与中心城区相邻的六个县区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本级党委政府管理为主,业务受市城乡规划局指导,进一步强化城市区与周边县区的组团发展效应,形成中心城区与周边六个县区城乡规划“一张图”的良好局面。

三是科学划分规划事权。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的城乡规划事权。市级层面把主要精力放在城乡规划的制定、决策和监督上,加强城乡规划的宏观统筹、科学制定和监督检查。区级层面把主要精力放在依法依规实施城乡规划上,真正做到规划一盘棋、审批一支笔、管理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