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编委印发《许昌市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许编〔2021〕41号)要求,市委编办理清核查范围和核查重点,对单位推进核查工作的实施步骤、核查要素进一步予以明确,严格按照单位自查、数据比对、整改更新等步骤,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核清机构编制“数据家底”,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推动核查工作落实见效,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一是单位如实自查,摸清底数。各单位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要求,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任职档案和工资预算系统、参保人员信息等资料,核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强化数据公示监督,各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在本单位指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非涉密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接受监督,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安全。
二是四部门间比对,账账相符。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信息共享、联合督查等机制,采取“四部门间联合+大数据比对”的办法,市委编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管理系统,对机构编制数据与人员配备情况、单位预算以及工资、参保等信息进行比对。对有关机构编制数据与组织、财政、人社相关数据存在的差异进行及时修改,不能修改的作出说明。确保相关数据的正确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三是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更新。根据单位自查、数据比对等反映出的数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查漏补缺、校正勘误,并按照核查标准时点更新汇总数据,统筹推进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实名制数据质量压力测试等工作。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深入查找分析机构编制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问题跟踪整改销号制度,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立即处理,对不能及时解决的疑难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加强对核查数据的综合分析,研究形成全市机构编制核查情况报告,充分运用核查工作成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