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委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后,三门峡市高度重视,把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多措并举,切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明确把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相关要求和精神向市委编委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市委常委会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列入会议议题进行了专题学习,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抓好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出台后,三门峡市委编委迅速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明确了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的时间节点、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实施办法》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规范“12310”举报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