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管理中心工作,不断拓宽管理思维,改善监督手段,建立融合机制,科学创新努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
一、聚焦政策法规教育,强化理论知识武装。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加强全办干部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意识,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利用多平台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业务培训会,对各单位机构编制负责人进行机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理论宣讲,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树立“机构编制就是法”的意识。
二、聚焦审核机制建设,强化全流程监管。建立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前置审查机制。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前,由监督检查机构对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的合规性和该单位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整改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暂停办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监管”。对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超编消化、超职数配备等问题,精准掌握相关数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月报告、年报告制度,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受理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未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和县(市、区)原则上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以此倒逼问题整改,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聚焦机构编制核查,强化核查结果运用。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印发<许昌市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许编〔2021〕41号),对全市和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逐一进行核对。结合市财政局预算系统和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反馈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对应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整改完善,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将部分核查结果反馈至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牵头探索联合督查,共享督查结果,健全完善协同整改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