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编办“三项举措”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3-05-06 09:32 信息来源: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开封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职能,统筹谋划、综合施策,从学习、使用、监督等层面入手,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树牢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强化学习教育。采取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党课、党小组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办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相关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构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科室人员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环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根据授权和规定程序处理机构编制具体事项。全程阳光透明操作实施,切实将法治精神贯穿落实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始终。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机构编制部门主责主业强化法治意识,严肃法治纪律,落实法治保障一是做好三定规定修订和执行情况跟踪问效,根据职能调整及时更新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对人大、政协和群团组织工作支持。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权力清单履职尽责,避免推诿扯皮三是推进乡镇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完善《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区下沉乡镇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乡镇职责权限,厘清乡镇职责权限。四是保障行政复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要部署,为行政复议部门增设专门机构和编制,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与工作实际相适应。

    三、严格监督执纪,提升法治建设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编制就是法制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是构建立体化法治网络。多渠道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宣传,将机构编制审计内容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纳入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方位广覆盖加强宣传解读,持续强化各级各部门树牢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二是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督查考核棒作用,加强与巡察、组织、审计、督查等部门的配合,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创优规范化登记管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异常名录管理,扎实完成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公示。采取双随机抽查形式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核查,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