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编办构建督查闭环,强化全链条管理
发布日期:2024-06-13 17:59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日,濮阳市委编办出台《濮阳市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机构编制业务为基础,联动各业务科室,构建编办内部督查闭环,强化“审批督查整改”全周期全链条管理,推动机构编制事项全面贯彻落实。

一、明确监督重点,知道“查什么”。细致梳理分析机构编制事项,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归纳分类,最终将“落实重大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落实日常机构编制事项”等4类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囊括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数据统计、登记注销、设置机构、落实交办事项等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内容全面,指向明确,为开展督查工作“查什么”提供具体指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谁来管”。按照“谁审批谁督促落实”的原则,划分责任主体,如市直行政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由行编科跟踪了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动态监测由统计科跟踪督促,机构编制交办、批办、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督查科跟踪监督等等,有关科室发现问题可以向督查科反馈,必要时督查科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科室开展专项督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审批管理相结合,强化审批、管理、监督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三、细化程序方式,解决“怎么改”。情况复杂或需要持续跟进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事项专项督查台账,由督查科负责,严格按照“建立台账—下发通知—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进行全周期监督,直至问题整改到位。督查中可综合使用调阅资料、评估考核、座谈走访、实地核验等方式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