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编办、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睢阳区编办高度重视,及时转发到区直各单位乡镇办事处,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进一步促进了全区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明确审计内容,严把重点环节。重点审查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增加、调整内设机构;是否存在超编进人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是否存在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调离未办核减编制手续,已判刑或降级、撤职等人员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等“吃空饷”问题。
二、完善审计程序,注重审计方法。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依据部门的“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审批文件,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与实名了解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情况。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干部教育管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审计报告纳入领导干部人事档案。审计结束后,及时向被审计部门反馈机构编制审计结果,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红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