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编办认真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
发布日期:2015-09-10 17:08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豫编办〔2015〕50号)要求,新乡市积极推动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

鉴于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新乡市坚持把整改和建章立制作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重点工程”来抓,既要求打好“速决战”,又要求打好“持久战”,为此,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成立了市机构人员编制核查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市编委主任王小平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及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对机构编制核查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编办主任兼任。

为确保核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一是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细化分解问题整改台账,做到一事一账。二是按照“谁主管、谁承办、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协调会,明确了相关部门整改工作及建章立制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建立了周工作推进报告制度。三是树立“一盘棋”思想,“分工不分家”,常沟通、重配合。四是把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融为一体,既注重整改,更注重建设。

通过整改,一是理顺了市收入管理局和劳动就业局机构整合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解决了部分单位退休、死亡等人员未及时减编,领导任职、调动等编制未相应调整,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阶段性地完成了部分领导职数超配的消化任务。四是对涉嫌“吃空饷”人员一一鉴别,不能返岗的,分别办理辞职、病退、开除等相应手续;涉及到违规违纪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五是指定专人负责,对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录入错误的基础数据,逐一进行了修改完善,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为巩固整改成果,从源头上堵住管理漏洞,新乡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中组部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及市控减编工作方案等,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如:研究分析核查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现有的规章制度,剖析制度性因素,拟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起草文件,建立职能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完整的工作链条,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还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启动专项整改督查“回头看”工作,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