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出台后,河南省许昌市机构编制部门在组织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同时,采取实际举措推动《解释》贯彻落实。
一是与市纪委联合在市直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和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采取调阅资料、实地核对及查阅执法卷宗等方式,对各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及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该项督查,市直各单位普遍增强了机构编制意识,也纠正了个别违规现象。
二是督查县(区)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冻结行政机关编制、人事和“两个不得突破”规定的情况,督查消化超编人员情况,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膨胀,确保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督查乡镇机构改革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对信访举报的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解释》的规定处理,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乡镇社会大局稳定。
(河南省编办监督检查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