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作市委编办《关于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沁阳市委编办紧跟步伐,积极参与联动部门对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凝聚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正规化建设。
一、制定明细。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制定详细可行的对照检查条款。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重点开展“四查”:一查是否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履行职责;二查是否遵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三查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四查是否有出租、出借《证书》和印章行为。
二、参与巡察。在联合巡察进驻时,在系统内选取业务精、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同步参与,结合被列入巡察对象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行情况,及时向联动部门 提供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通报问效。巡察结束后,专门到被巡察对象单位通报条例执行落实情况和法人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限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结合组织、纪检部门进行问责,从而促使事业单位法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予以高度重视,变被动为主动,有力地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