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豫编〔2011〕1号)精神,今年3月份以来,在市编委的领导下,我市认真开展了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
一是科学谋划,精心制定评估方案。经研究,确立机构改革评估的总体思路和评估的主要内容,采取县市区自查和实地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评估。为使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市编办认真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确定将评估的主要内容细化为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部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的具体措施,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是否落实,在明确和强化责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规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等10个方面的内容。
二是深入宣传动员。市编委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的通知》(周编〔2011〕1号),要求县市区抓紧制定评估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申亭,市编办主任高长青分别就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县市区编委按照省、市通知精神,研究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评估,并按时报送了自评报告。
三是深入县市区实地检查评估。市编办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和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政府机构改革检查评估工作组,每组由1名处级干部任组长,深入县市区,统一抽查职能调整较多的人社局、住建局、工信局、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发改委等5个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检查工作人员名册、核对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库等方式,了解各部门在执行“三定”规定中的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时帮助指导,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总体看,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复的改革方案,稳妥组织实施。机构设置严格执行了省市规定的机构限额,没有发现超限额设置机构情况,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实现了中央和省提出的机构数额和人员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的目标要求。评估中也发现个别县市部分部门“三定”规定还未完全落实到位;撤并单位领导职数尚未消化到位,作为过渡,存在党政分设现象等。对存在的问题,评估组要求县市区编委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编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做好省编委对我市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