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编办坚持“四个导向”积极推动机构编制问题“清仓”
发布日期:2021-11-29 16:40 信息来源: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濮阳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根据豫编办〔2021〕6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清仓”行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坚持问题导向,锁定问题清单。我办组织专班对建市以来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自查自纠、巡视巡察、审计、机构编制问题台账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进行甄别分析、查证核实,确保问题客观准确。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界定问题类型,并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机构编制问题清单。

坚持目标导向,推动问题递减。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机构编制整改效果专项评估。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建立问题监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进,定期跟踪问题整改进度。灵活采取多种评估方式,通过下沉式督查、走访座谈、调阅资料等方式,摸清问题现状,查找问题症结,听取单位整改意见,并根据单位实际人员冗余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做到存在问题清楚、政策依据清楚、执行进度清楚。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确保问题梯次递减,逐步“清零”。

坚持责任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存量问题整改的同时,严格防范出现新问题。对存量问题继续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加强跟踪问效,紧盯涉改单位,对确因机构改革等政策原因短时间未整改到位的,定期报告整改进度,确保问题递减直至清零。对搞变通、拖延整改等不作为或变相不作为现象,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约谈、责令说明情况、下达告诫书等措施,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责令限期纠正或予以纠正,必要时暂停受理机构编制申请,倒逼问题整改。

坚持结果导向,强化刚性约束。加强同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构建一体化监督制约机制,对新增超编人员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人社及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及拨付人员经费。同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按时调整、更新和报备。并抄送同级巡察、干部监督、审计等部门,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擅自设立机构、违规核定领导职数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