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积极部署“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5 15:30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9月8日下午,邓州市召开“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邓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贺迎,纪委书记顾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区)、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全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及编制管理,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监管,推进人事、编制、财政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会议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对象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指: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8种情形。 二是严格执行方法步骤。专项治理工作,采取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核查、集中处理、规范总结五个阶段进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将按照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充分动员发动、全面真正公示,认真调查核实,按时完成任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环环相扣、层层衔接、有序推进。 三是积极稳妥处理问题。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单位已作出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整改到位的,可免予或从轻处理;对未整改到位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隐瞒不报或群众举报核实无误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所列八种“吃空饷”情形的单位,市编办要坚决核减相应编制,全部收回“吃空饷”单位空余编制。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