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编办深化职能履行跟踪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11-06-02 10:03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实施职能履行跟踪监督制度以来,郑州市惠济区编办积极落实制定的实施方案,对开展过职能监督工作的政府部门进行总结,探索工作中的不足,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职能履行跟踪监督制度。

一是树立基层编办重在监督观念。中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具有制定法律法规权限,而基层编办贵在执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政府机构改革不是每年都进行,决定基层编办日常工作必须监督各单位职能运行,防止政府职能出现“缺位、错位、越位”。

二是不断优化职能跟踪监督流程。目前,开展职能跟踪监督工作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办边探索、边开展,边总结、边完善。针对开展职能跟踪监督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饱满度评判细则等等。

三是以监督提升基层编办认知度。政府机构改革前,基层编办大都与人事部门合署办公,一般不为其他部门所熟知。开展职能跟踪监督工作,既保障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行,又提升了基层编办的认知度,做到“一石二鸟、有为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