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委编办“三个工作机制”集聚审计与机构编制监督合力
发布日期:2022-07-11 15:56 信息来源:中共开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今年以来开封市委编办强化使命担当,联合审计部门聚焦政策执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情况深入开展联合审计研判工作,逐步形成事前沟通、事中配合、事后督促整改的长效机制。

审前沟通工作机制。审计部门在编制年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将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以及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列为重要审计内容。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任务、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会同审计部门提出工作安排建议。审计项目确定后,审计部门及时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书抄送机构编制部门,并就机构编制审计重点内容进行协商明确。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审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审中协作工作机制。机构编制部门参加审计进点会,对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提出要求,发出审计公示。机构编制部门和审计部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互相沟通有关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机构编制部门;审计部门在核实、梳理机构编制问题线索时,遇到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标准、口径、解释等问题,机构编制部门给予政策适用问题定性的建议确保审计全过程流程清晰、公开公正、有的放矢、准确高效。

审后督促整改工作机制。聚焦机构编制审计成果运用,推进审计信息共享,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的协同配合。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督查机制,机构编制和审计两个部门形成合力,采取联合下发整改通知或联合督导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对相关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机构编制和审计两个部门联合组织专项监督检查,未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理和问责,同时机构编制部门原则上暂停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实现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