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委编办“三严一压”深入推进消化超编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09 16:58 信息来源: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按照省委编委关于控编减编有关工作精神和许昌市委编委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推进全市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许昌市委编办采取“三严一压”工作法,深入推进消化超编工作。

一是严格审核。结合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超缺编情况,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进人用编审核有关规定,新成立或空编事业单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从本地或系统内超编事业单位人员中调剂。针对超编比较严重的县(市、区),率先实行进人用编市级审核备案制度,除政策性接收安置人员外,事业单位其他形式的新进人员用编须报市委编办审核备案,把住进人用编源头。

二是严格考评。在全市实行超编消化目标考评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委编委要研究制定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工作方案,明确消化时限,确定年度任务并落实领导责任,将县(市、区)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工作纳入全市机构编制目标考评内容,由市委编办于每年年底组织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年度消化任务未完成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机构编制系统评先评优资格,并对下年度新进人员进一步严格控制。

三是严肃问责。要求各县(市、区)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定期沟通超编事业单位退休、死亡、调动、辞职、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办理人员销编手续。同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牵头,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督促督导县(市、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凡超编消化工作进度缓慢,或违反进人用编有关规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压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委编委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和精力抓紧抓稳抓好超编消化工作;把超编消化工作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统筹考虑,进一步健全本县(市、区)人员编制管理的配合约束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惩处力度,确保本级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扎实开展,尽早完成。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下一步,许昌市委编办将继续结合有关精神,把消化超编工作当成重要工作来抓,争取尽早完成消化超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