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程序,精准施策、规范高效助推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近期,郑州市惠济区委编办以“三个标准”扎实做好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审核,规范备案。对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由牵头单位以红头文件形式向两办提出申请,并在编办做好备案。该办对牵头单位提供内容中的成立依据、工作职责、完成时限等进行重点审核,并检查内容是否齐全、依据是否充分、材料是否完备,并做好备案。对变更、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除遵循以上程序外,还需牵头单位提供之前已成立的红头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办理备案审核后续手续。
二是摸清底数,高效清理。本着明确务实的原则,该办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区已备案登记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集中摸底排查,并按照成立、变更、调整、撤销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尽力做到分类明,底数清。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对已在时限内完成工作仍未撤销的、职能弱化的、职责重叠的机构,坚持精简高效、程序科学、依法依规的原则完成清理工作,并及时联系议事协调机构牵头单位,清理一家登记一家,坚持一事一消,并规范建立清理工作台账。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把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作为编办日常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备案、事后监督的一整套日常监管体制,尽力做到班子领导、科室负责、专人管理的运行模式,从严从实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后,该办及时了解成员配备情况、完成任务情况、履行时限情况,紧盯议事协调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擅自更改工作任务等情形,并主动与牵头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事后监管,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工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