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湖滨区编办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把机构编制审核工作做精做细。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依据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了《湖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湖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出)人员编制审核办法》《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从审核范围、审核程序、入减编程序、编制纪律四个方面严格规范进人入编程序,优化人员编制结构,确保发挥机构编制最大化效益。
二是严格用编审核。立足从源头上切实管住、管好人员编制,对于用编审核坚持“凡进必考、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且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同类性质单位之间对口调动,事业单位人员不逆向流动”,以及“进人入编问题先上会,后入编,且向空编基层一线倾斜”等4项原则,确保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合理有序增减。
三是建立用编控制和审核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总量控制制度,结合人员招考、政策性安置、组织调整及正常人事调动等因素,研究拟定年度编制使用控制数额及使用方案,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变化的综合预判与统筹安排。
四是健全进人审查制度。对于新调入人员的单位,由机构编制部门先行审查单位编制空余及拟调人员编制情况,组织、人社部门审查拟调人员档案材料。严禁超编进人或不在编人员绕道调入,严禁违反进人程序及档案缺失或伪造涂改档案人员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