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鹤壁市委编办持续强化“编制是党的执政资源”理念,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配置”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筹调配,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从源头规范机构编制人员事项调整,严格把控增量。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的“是否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否充分考虑了除调整机构编制外的其他解决办法”等“五个是否”为标准,对各单位申请的机构编制事项深入实地调研论证,严格审核把关,为市委编委当好参谋助手。经研判先后对市直21个部门提出的35项申请事项不予立项。
严把机构设置关。对确需增设机构的,能依托现有机构解决的不加挂牌子,能采取加挂牌子解决的不增设机构;确需成立的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建立,严控事业单位总量。今年以来,先后按照加挂牌子或“撤一建一”方式设立机构9个,确保机构不增。如为加强全市“四水同治”工作,在市河湖运行保障中心加挂市“四水同治”服务中心牌子;在市发改委所属市信息中心基础上,组建市信用中心,并相应增加其职责任务,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严把编制总量关。对确需增加编制的,能通过在部门内部、部门之间调剂解决的,不新增编制。如着眼应急救援保障工作,成立中部地区(鹤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所需39名编制,通过从市应急部门内部及市教体、民政、财政、工会、科协等5个部门后勤服务事业机构的空编调剂解决;为推进全市全域旅游发展,成立市文旅融合发展研究中心,所需16名编制全部从市文广旅局系统内部调剂解决。
严把人员入口关。做实做细用编审核工作,结合用编单位承担职能任务情况,对其提出的用编计划全面评估会审,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生重点领域建设的单位给予积极支持。按照“满编单位不予进人、缺编单位严控进人、职能萎缩单位严禁进人、自收自支单位不再进人”的原则做好人员招录、调入的用编审核工作。在今年事业单位人员统一招聘用编审核上,共核减各单位用编申请182名,从源头上倒逼市直部门主动解决人员效能提升问题。
二是加大“小散弱”事业机构编制整合力度,压减低效供给。将规模较小、设置分散、职责弱化萎缩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理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一线”方式,对用编需求的单位,坚持先调研后评估,再拿出切实可行的优化调整措施。针对“小散弱”事业机构特点分类施策,结合形势任务需要、行业体制改革、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等,着力做好机构编制“减法”,扎实推进“三个一批”工作,先后撤销机构23个,核减编制277名。
将职能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编制“压缩一批”。对于机构编制规模与职能作用不相匹配的事业单位,合理确定事业编制规模、压缩事业编制数量。根据事业机构挖潜创新服务发展要求,先后核减9个市直部门所属部分事业单位44名编制。
将职能萎缩、有名无实的“空壳”事业单位“撤销一批”。采取部门内部调剂、跨部门划转相结合方式,将职能萎缩、人员闲置的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22名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4个部门,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先后撤销职能弱化消失的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市广告协会办事机构、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商标事务服务中心、环保科研所,艺术研究所等6个机构,核减编制24名等。
将职能相近或设置过于分散、公益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整合一批”。对于同一部门内部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按整合后单位职责任务确定合理的事业编制规模。如将职责相近的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城调队、市农调队职责整合,设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核减编制15名,精简了1个处级机构;将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个机构整合,组建为新的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收回编制4名;将市委机要保密局保密技术服务机构、市大数据管理局的电子政务内网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整合,重新明确其职责任务及定位等;将职责任务量小且设置分散的3个区消协、个协整合,减少6个机构数等。
三是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编需求,实现高效配置。加强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剂,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民生短板、基层一线,提高配置效益。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先后调剂编制25名、新增编制5名,组建市信用机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鹤壁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机构,助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拿出6名编制支持全国知名玉米育种专家程相文科研引智工作。服务民生重点领域建设。积极保障省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省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筹建工作,为其核定编制100名,用于医疗专业人才招录;成立市辅仁中学、辅仁小学,着力解决示范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及时组建生态环境监控工作机构,调剂编制19名,补齐生态环境监控工作力量短板。服务平安建设工作。报省委编办批复,成立副处级规格的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强力助推我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服务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成立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中心,调整市委党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为其增设党建教研部,核增事业编制;在4所市级公立医院增设党建办,促进党建工作提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