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渑池县编办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工作会议、协调会议、县委工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重要性。使事业单位法人真正认识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和“通行证”,让事业单位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共同促进事业单位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二是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地加强与质监、银行、财政、人社、税务、公安以及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由编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派出联络员,形成长效机制,分工合作、协调管理、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证书使用制度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把关,协调运作。进一步明确在受理事业单位法人有关年度工资审核、申请银行账户、收费许可证年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等事项时,事业单位必须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相关部门做到先看证书后办理,不见证书不办理,证书过期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