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为抓手
规范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23-04-19 17:13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管理,开封市委编办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服务,狠抓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审验年报资料完整性的同时,重点对各事业单位法人的资金状况进行审核。严格对照资产负债表,认真审核每家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资产损益情况。对于开办资金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事业单位,督促其开展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三是耐心指导,压实责任。部分事业单位因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统一进行折旧提取,造成大量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大幅减少。对于净资产大幅减少的事业单位,除了要求它们及时变更开办资金外,还要求提交资产大幅减少情况说明,以准确掌握事业单位的现有资产情况。

三是规范标准,整改到位。开办资金低于万元的事业单位,重新注资验资后方可办理年度报告;对不符合开办资金要求的,要求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再办理年度报告;对于开办资金存在疑问的进行沟通调查,要求其针对净资产情况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着力核查,及时反馈。对开办资金为负数,已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事业单位,暂扣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单位说明原因进行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对个别业务活动开展不充分的事业单位,进一步了解其职能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保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通过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办资金的规范,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大大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