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大创新,是强化事业单位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周口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为扎实开始抽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抽查对象。从需提交2015年年度报告的350家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3%,即10家作为检查对象。除此之外,还把另外两种情况纳入了核查范围,一是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二是根据《周口市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确定的进行实地核查的事业单位。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明确抽查内容。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确定抽查内容,重点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名称使用情况、登记信息变更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9个方面开展检查。同时,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对事业单位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以及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摸底调研。
三是注重结果运用,保证抽查效果。按照“由重登记转为重监管”的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回马枪”的方式,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二次督查,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效。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将被记载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切实提升事业单位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