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委编办“三步走”
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16 09:58 信息来源:中共开封市禹王台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破解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难题,开封市禹王台区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以从“实”摸清底数、从“简”依规办理、从“严”提升监管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程序,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一、从“实”摸清底数2022年,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展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通过大力整合职责任务相近的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事业单位规模过小、功能萎缩、任务弱化、分散重复设置、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由于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涉及大量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区委编办为契机全面清理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通过梳理全区涉改事业单位及遗留问题,建立待注销事业单位台账,全面摸清底数,为开展事业单人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从“简”依规办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共开封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清工作的通知》,区委编办制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办法、责任划分等,精简办事材料对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对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单位的,可向区登记管理局申请简易注销程序。对待注销事业单位该办主动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接,讲解注销流程,进行业务指导,认真审核提交材料,确保注销登记工作质效

三、从“严”提升监管。将“严”字贯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全过程,通过强化监管,确保工作质量。把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有关事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定期开展检查。每季度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台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注销的事业单位,及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单位印章封存,对证件、印章遗失的,由单位提交遗失公告,并做好备案。对已撤销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加强监管,由登记管理机关暂保管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公章,不再对外办理业务。